关于做好2020级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董波  发布时间:2021-02-07   浏览次数:1693

关于做好2020级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0级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以下简称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20级新生“绿色通道”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1.学校在新生报到处设立资助政策咨询处,各二级学院在本学院新生报到处须设置专人负责“绿色通道”工作。(报到当天拍照留存)

2.各二级学院负责迎缓缴费用金额在规定范围之内的审核、审批工作,帮助学生完成“绿色通道”。

二、申请条件

1.建档立卡户家庭子女、烈士子女、残疾军人子女、因公牺牲人员子女、孤儿;

2.家庭无经济来源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者;

3.家庭所在地为贫困地区,经济收入特别低,生活特别困难者;

4.父母均下岗,无固定收入,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者;

5.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其它一些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者;

6. 其他情况。

三、办理流程

1.学生申请

新生在迎新系统里申请,所在二级学院审核。已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并与开发银行签订助学贷款合同的新生,须出示生源地信用贷款合同和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在迎新系统中按照系统提示提交申请。

2.审核审批

申请缓缴费用金额在规定范围之内的新生,新生先在学校迎新系统中申请,各二级学院经审核认定后,于新生报到当日,由二级学院“绿色通道”工作具体负责人协助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完成“绿色通道”。

四、注意事项

1. 各二级学院要按照“绿色通道”办理流程和相关工作要求,明确“绿色通道”工作具体负责人,在有“绿色通道”明显标志的地点办理此项工作。办理过程中,工作人员要清楚“绿色通道”办理要求和程序,指导学生在迎新系统里申请“绿色通道”,向学生解释“绿色通道”的性质和办理流程,介绍我校有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2.请各二级学院在1016日前将已办理生源地信用国家助学贷款新生的受理证明收齐交至学生处(办公楼104)办理回执录入工作,受理证明上注明应缴学费和住宿费总额,已缴学费和住宿费金额,欠缴学费和住宿费金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仅用于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

如有符合申请条件未在迎新系统申请“绿色通道”的学生,请指导学生在迎新系统填报,此项工作很重要,将纳入省教育厅资助绩效评价考核。




                                                          学生处

                                                       202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