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城市职业学院2022年春季学期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招聘通知
发布人:王炫  发布时间:2022-03-15   浏览次数:1264

同学们:

根据《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宁城职院〔201744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2年春季学期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招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注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具体岗位、用工人数、岗位要求等详见《南京城市职业学院2022年春季学期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招聘信息表》(附件1)。相关信息也将发布在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处网站https://xgb.ncc.edu.cn/)。

三、招聘条件

申请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品德行为测评优良,身心健康,自尊自重,工作责任心强,办事踏实,能胜任所申请的勤工助学岗位要求;

2.认真学习,上学年无不及格成绩;

3.遵守校纪校规,上学年内未受纪律处分;

4.生活简朴,无抽烟、酗酒或其他与本人经济条件不相称的消费情况;

5.上学年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未被用人部门考核为记录的;

6.未有学校安排勤工助学岗位而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记录。

四、招聘程序

1.学生填写并打印《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附件2),并于31616:00前交辅导员。

2.用工部门(单位)于321日至22日期间开展招聘工作,323日通知录取学生上岗,并安排指导教师进行岗前培训。

五、招聘说明

1.勤工助学岗位招聘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的原则,由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具体管理,统一发布岗位、统一招聘、统一核定酬金、统一发放酬金。每名学生最多可申请1个固定岗位,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10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付酬标准每小时12元。

2.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同学要认真学习《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详见学生手册“帮困助学篇”),知悉勤工助学学生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自觉遵守勤工助学活动纪律。

联系人: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 王老师

联系电话:85395015

 

附件1:南京城市职业学院2022年春季学期勤工助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附件2: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

 

      

2022315

附件1:南京城市职业学院2022年春季学期勤工助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