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
根据《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宁城职院〔2017〕44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2年春季学期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招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注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具体岗位、用工人数、岗位要求等详见《南京城市职业学院2022年春季学期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招聘信息表》(附件1)。相关信息也将发布在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处网站(https://xgb.ncc.edu.cn/)。
三、招聘条件
申请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品德行为测评优良,身心健康,自尊自重,工作责任心强,办事踏实,能胜任所申请的勤工助学岗位要求;
2.认真学习,上学年无不及格成绩;
3.遵守校纪校规,上学年内未受纪律处分;
4.生活简朴,无抽烟、酗酒或其他与本人经济条件不相称的消费情况;
5.上学年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未被用人部门考核为“差”记录的;
6.未有学校安排勤工助学岗位而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记录。
四、招聘程序
1.学生填写并打印《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附件2),并于3月16日16:00前交辅导员。
2.用工部门(单位)于3月21日至22日期间开展招聘工作,3月23日通知录取学生上岗,并安排指导教师进行岗前培训。
五、招聘说明
1.勤工助学岗位招聘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的原则,由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具体管理,统一发布岗位、统一招聘、统一核定酬金、统一发放酬金。每名学生最多可申请1个固定岗位,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10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付酬标准每小时12元。
2.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同学要认真学习《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详见学生手册“帮困助学篇”),知悉勤工助学学生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自觉遵守勤工助学活动纪律。
联系人: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 王老师
联系电话:85395015
附件1:南京城市职业学院2022年春季学期勤工助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附件2: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
学 生 处
2022年3月15日
附件1:南京城市职业学院2022年春季学期勤工助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