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城市职业学院2025年春季学期 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招聘通知
发布人:王炫  发布时间:2025-02-20   浏览次数:10

现发布2025年春季学期勤工助学固定岗位信息,并开展招募与聘用工作。勤工助学岗位招聘采取双向选择、扶困优先、竞聘上岗的原则,充分保障用工单位和学生的选择权。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注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招聘条件

申请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品德行为测评优良,身心健康,自尊自重,工作责任心强,办事踏实,能胜任所申请的勤工助学岗位要求;

2.认真学习,上学年无不及格成绩;

3.遵守校纪校规,上学年内未受纪律处分;

4.生活简朴,无抽烟、酗酒或其他与本人经济条件不相称的消费情况;

5.上学年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未被用人部门考核为记录的;

6.未有学校安排勤工助学岗位而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记录。

三、招聘程序

1.学生申请

请应聘学生于224日前扫描下列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f.kdocs.cn/g/w8daarkt/,填写个人信息,选择应聘岗位,提交应聘申请。


2.用工部门招聘

用工部门对应聘学生择优录取,228日前将录取结果反馈给应聘学生。

四、招聘说明

1.用工部门安排专人负责勤工助学管理,自行组织必要的岗前培训,为勤工助学学生提供安全良好的劳动条件和环境,并对学生进行管理和考核,充分发挥勤工助学育人功能,增强学生劳动意识,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2.固定岗位学生一经录用,在一个聘期内一般不得随意更换。如聘用学生无法胜任工作、出现严重工作失误、违反工作纪律或者不遵守工作要求的,用工部门有权解除聘用关系。学生被录用后无故未按约定上岗工作的,视为失信行为,将根据用工单位反馈记入勤工助学黑名单,一年内不能申请任何岗位。用工部门解聘学生或学生主动离职,用工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将解聘学生名单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勤工助学酬金按月发放。

4.勤工助学不收取学生任何费用,所填写银行卡仅用于发放酬金,不需要学生提供账户验证码或密码,请广大学生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充分保护自身信息和财产安全。

5.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执行。


 

人:王炫

联系电话:85395015

 

      

2025220